声明人:李宜珏
我在被非法劳教、邪悟期间所说过、写过、做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、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!我要努力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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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