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崇华
自1999年7.20以来,由于邪恶高压迫害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声明之日起一切归正,坚修大法,按照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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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