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艳杰、郑秀玲、范义昌 自己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。亲属在压力逼迫下,代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字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、跟上正法进程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