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敏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孩子给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坚决不承认邪恶对我的迫害,“保证书”写的什么我也不知道,声明作废。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