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志芳
我在劳教所受迫害下,所写的书面“材料”及所说、所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