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学英
我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神志不清时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,一律作废。不承认邪恶的一切安排,决心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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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