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綦振云
自学法以来,由于学法不深,自己所说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声明之日起一切归正,坚修大法,按照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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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