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臧可仁
我在劳教所所写的“材料”及一切相关的文字、言行都是严重错误的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。我坚定法轮佛法修炼决不动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