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季秀文
99年7.20邪恶迫害时,我由于有怕心,写了“保证”,现在声明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一定要把握住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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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