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畅
在严酷迫害下,我说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“三件事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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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9/695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