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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的女儿马旭英

    2001年3月我母亲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,流离失所。居委会及派出所就经常找我,要我说出她的去向,他们要我写“保证书”。当时,我因没有认识到,以为让我写“保证书”没有什么。但是现在我认识到当初我及我的母亲都没有做错什么,不应该给他们写什么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我母亲她修炼法轮功至今,在身心上都受益很大,还在以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教育着我,这哪里有错?我当时写“保证书”是在帮助邪恶、助纣为虐。在此我声明那份“保证书”作废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0/696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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