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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伯元 2001年6月的一天,我被县公安局二人绑架到公安局进行逼问拷打,追问谁给我的资料,我没有说,后来他们就用电棍电我长达半个小时,我有点受不了,就说出了同修,后又把我送进了监狱。在监狱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不断有人给我做工作,由于我的执著心太重,就写了“悔过书”并说了我不该说的话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同修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那时写的“悔过书”和所说的不利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0/696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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