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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春祥(未学法之人)

    本人虽非大法弟子,但我的妻子学法,因受邪恶势力的毒害时,我代替妻子妥协签字。经过了解真象,我深感到对大法的不敬。我虽未学法,但我相信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忠实的大法弟子。故此,我向世人宣告,以前的签字和一切对大法的不敬之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1/696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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