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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翠兰

    我于97年8月18日得法,由于学法不深,常人心放不下,导致我在99年8月对派出所的人说过妥协的话。这以后,还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,主动去派出所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一盘炼功带。这是出卖大法,出卖师父的事,虽然我一天也没有真正离开大法,也在不断作大法弟子该做的事,但我的内心很痛苦,觉得难以饶恕。通过不断的学法,认识到这是修炼路上的污点。师父,我要向您喊出心里话-—我知错了。我一定严格用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,做好“三件事”来加倍弥补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1/696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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