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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艳丽 我于99年7.20以后,出去正法,回来后镇政府、派出所开始登记,让每个人写一份“保证书”。由于当时悟性低,我就搪塞的写了一份,但我心里并没有忘记大法。想起来心里觉得很内疚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救度之恩,今天我严正声明,以前我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紧学法炼功,紧跟正法进程,弥补以前的损失,助师正法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1/696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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