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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黎光琼 我在99年3月得法。99年“7.20”后配合了邪恶,放弃了修炼大法,跑去学别的气功和佛教,把身体搞得遭透了,给现在的正法修炼制造了干扰。这都是自己造成的。从今以后我一定在大法中实修,做好“三件事”,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对我的安排。我一定要在证实法中走正自己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1/696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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