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淑云 我于99年7.20以后,出去正法,回来后,镇政府,派出所开始进行登记,让我们写一份“保证书”。当时我由于学法不深,写了一份,但我知道大法好。心中时时不忘,但学炼的不精进,由现在开始、我要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那一切全部作废。放下任何执著,抓紧学法炼功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1/6969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