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立芳
法轮大法是正法,由于本人修得不好,以前写过“不修了”的保证书之类的东西,现在声明作废。本人一定坚修到底,紧随师父,跟上正法的步伐向前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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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