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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福琴

    我因修炼大法在1999年9月份被强迫带到派出所,叫我签字,我坚决不签。后由家人代签,干警强迫拽手按手印。2001年1月17日派出所街道到我家,我迫于压力耍小聪明,向邪恶势力妥协。清醒后,我感到十分的痛心和后悔,凡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特此声明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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