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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向荣 从99年7.20以后,修炼中不管是在乡里派出所,我或我家人,按过什么手印和写过“保证”,所有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紧跟师父正法修炼的路,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1/696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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