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喜云
我在此郑重声明,自江泽民犯罪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起,我所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以及别人代签的全部作废。在讲清真象、揭露邪恶的努力中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