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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兰芬

   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,在2000年因大法受到迫害去北京上访,遭到恶警强行抓捕,被带回当地派出所,曾在恶警写的“笔录”上签字,被放回时家人给写下了不再去上访的“保证书”,这些都给大法抹了黑,损害了大法弟子的形象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努力,向世人全面讲清真象,证实大法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2/697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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