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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林 1999年7.20江××发动邪恶迫害,2000年9月份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到我家逼我写了“三不保证书”;2001年所长带领五名警察再次到我家威逼我写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。现在我声明,那两个“保证”作废。我永远跟着师父走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2/697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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