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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唐雅琪

    我是一名小学生,妈妈修炼法轮大法。2001年过年时,江××在全国新闻上造谣,播放“天安门自焚事件”的电视、录像等。让每个学校、每个单位的人都要写文章“批判、反对”法轮功。无论老师们是否情愿,都要在本班做动员工作。当时妈妈被抓走,送去劳教,不能及时给我说明真象,而我幼小无知,误信电视造谣和老师们的话,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写了两篇文章,一篇是老师演讲,我们写“体会”,莫名其妙的竟被老师拿去校电视台阅读,一篇是看“批判”法轮功的所谓“教育”片,回来后写观后感。老师们让我去省会长沙做这类“报导”,被爸爸坚决否定了,我也没去了。后来妈妈坐牢三年回来了,告诉我事情真象,原来“自焚”是栽赃陷害,我才恍然大悟,又怕妈妈责骂,为宝贝女儿做出这种事儿伤心,没主动告诉妈妈。妈妈总是要我知道法轮大法好,我真的受益了。一天晚上,我上吐下泻,肚子好难受,直冒冷汗,吃药也没有效果,最后自己独自躺在床上,请师父帮忙,并默念“法轮大法好!真、善、忍好!……”肚子真的不难受了,很快就进入了甜蜜的梦乡。还有一次脚扭伤了,当我反省后,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,决定痛改前非,并请求师父帮助,果真好多了,并且受伤程度大大减于平常人。通过这些事情,我彻底的明白法轮大法是正法,是多么的神奇,是救渡世人于水火之中的好功法。我后悔了,以前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,写了不利于大法的文章现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3/698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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