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继珍
在强大的压力下,我被迫违心地向当地政府、公安部门、看守所及单位领导写的“保证书、揭批材料”和所有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言行统统作废,特此声明。今后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正法进程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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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