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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书敬、王秀芳 我于1998年阴历正月十一日有幸得大法,身心受益很大。但是就在1999年7月20日在中国江氏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下,由于本乡派出所多次迫害,强行叫我们老俩口写了“悔过书”。通过多次学法,我与老伴悟到,坚决不能顺从邪恶,我们严正声明:“悔过书”作废。同时我与老伴永远紧随师尊,在正法的光明大道上一修到底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阴历2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3/69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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