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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谢秀珍

    99年,厂书记叫我写“保证”,我不写,他写叫我签字,我签了字。2001年12月去北京上访,为证实大法好,在天安门广场被邪恶之徒绑架到县派出所,叫我说出哪里来的,快回家过年,结果被骗回县公安局,非法关押我45天(监狱30天,拘留所15天)。在拘留证上我签了字。我签字当时是不应该的,此时我严正声明过去我签的字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信、坚定大法,紧跟正法进程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8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3/698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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