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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万云龙

    因修炼法轮大法,99年7月22日,被当地拘留所关押数月,后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,被判了2年劳教。在劳教所遭受了非人的待遇。于2001年初又被送市劳教所进行强行“转化”,如不写“三书”,逾期不放人。在这种高压下,我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等,现在认识到自己做错了,感到愧对大法和师父,痛悔至极。特此声明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。以后我要加倍弥补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向世人讲清真相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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