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兰
因为我在拘留所里没把握好,写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话,我现在正式声明作废。以后我要加倍弥补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向世人讲清真相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