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晓凡
我是一名大法弟子。在99年7.22之后,我在被迫情况下写了“悔过书”,现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我要加倍弥补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向世人讲清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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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