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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美芳 我为大法遭到的不公待遇于2000年6月份去北京上访,说句公道话,被便衣警察强行抓送当地派出所。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顺从了它,在它所谓被拘留十五天的“裁决书”上签了名,损害了大法弟子的形象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加倍弥补损失,向世人讲清真象,还师父清白,还大法清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3/69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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