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金香 我1999年进京上访被抓回厂,逼我洗脑写“保证”,我坚持不写,三天后放我回家。由于自己学法不够,没有认识到是厂里逼我儿子代写的“保证”才放我,儿子也一直不敢说,后经我多次向他讲真象,儿子才认识到自己在帮助邪恶犯罪,很痛心。我特此声明:2004年以前所有不管谁替我写的一切纸面上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3/6983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