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伟
以前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材料、言行全部作废。 以后我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,向世人讲清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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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