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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潘惠琴

    2001年3月,某公司追随“610办公室”邪恶的命令,强迫所有职工签字诋毁法轮功,让所有众生对大法犯罪。我已退休,我单位两次派人到我家威逼我签字,我因修炼大法受益非浅,因而拒绝签字。我因此面临被抓的威胁,为躲避进一步被迫害的威胁,我离家出走。在我离家期间,我单位负责人替我签了字。我当时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认为反正不是我签的字,就默认了。现在我明白过来了,有人替我签字骂我父亲,我能默认吗?我现在严正声明,他们替我签的字作废。我坚决不承认他们替我签的任何字。2001年6月我因发真象资料又被邪恶逼得流离失所,期间邪恶欺骗我女儿,如果我写个“认识”,就不会再抓我。在求安逸心的驱使下,同意我女儿找人写了个含糊其辞的玩文字游戏的书面“材料”,邪恶也认为不符合它们的要求,仍然要抓我。我现在认识到,这也是配合邪恶,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不好的作用,不符合大法标准。我在此严正声明,此书面“材料”无效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内容作废。今后我要抓紧最后有限的时间,做好师父嘱咐的三件事,洗刷这些污点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4/699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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