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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那传香 我96年有幸得法。可在99年7.20迫害时,我有背叛大法的言行,把大法书都交了。由于当时有怕心,做出了此举,但这绝不是我的本意,我珍惜师父给我的一次机会,上网声明我当时背叛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用行动抹去那个污点。走出来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紧随恩师坚修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4/699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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