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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玉华

    我97年得法,得法后身体受益很大。可是由于学法意志不够坚定,被旧势力钻了空子,在当地邪恶的强压下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2003年,我重新学法,我意识到了在7.20时我做了一件愧对师尊、愧对大法的事,为此郑重声明签字作废。在以后的修炼中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“三件事”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4/699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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