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桂连、杨花英、绕莹莹、王海英、陈霞
我在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高压下,写过“悔过书”,说过“不炼法轮功”,现在声明所说、所写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