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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素香 我于96年得法。得法后慈悲的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,对师父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,只能是更加精进。但是99年大法蒙受不白之冤,我和我二媳妇参加了4.25上访,本街委经常到我家骚扰,在家人的劝说下,我把师父的讲法录音交了一套,自己不会写,还让别人代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通过不断学习师父的讲法,我悟到写了“保证书”不对,所以今天我严正声明,在高压下我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勇猛精进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5/699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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