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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兰 我是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修炼后身心发生巨大变化,家庭和睦,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,大法受到不自之冤,我们街委会逼迫我骂师父、骂大法,不骂就抄家。我在压力面前,在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按手印,后来通过学师父的讲法和阅读《明慧》文章悟到,在压力面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5/699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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