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荣 我1997年得法,1999年7.20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承受不住,向邪恶妥协,主动接受邪悟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在此声明:所有以前做的全部作废。坚定实修,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对得起大法弟子的称号,走好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5/6997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