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灵闪 我在2000年7月20日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因我学法不深,写了一些不符合法的事。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完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标准做好人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5/6997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