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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月 法轮大法好!法轮大法是正法。这是无论任何媒体怎样栽赃陷害都是我无法置疑的认识。但是在2001年1月学校执行上级指示,要求学生搞万人签名诽谤法轮功,老师在我身边看着,我由于怕老师而违心的在那块大布上签上了我的名字,我虽然没有修炼法轮功,但我觉得我做了一件背天理良心的错事,在此我郑重声明这个“签字”作废。讲真相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7/702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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