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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雪芹

    我在2000年12月30日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,被恶警抓走,因学法不深,正信正念不足,让人的情占据了心,在恶警的威逼、诱惑下,不变真假,受骗,主意识不强,恶警给我买了假火车票,我还以为是真的,说出了姓名、住址,而且恶警让我把火车票拿给外地两个大法弟子看,我照做了,在恶警写的一份“材料”上按了手印。我现在认识到,那不是在帮助邪恶迫害大法弟子吗,同时也在迫害自己。还有我被非法关押迫害,家里亲人为了帮我走出拘留所,所写的、所说的、所做的、和我自己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统统作废。今后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,不辜负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7/702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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