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秋梅
我是一名大法修炼者,明白了大法是真理。为了证实大法,在江泽民犯罪集团的迫害下两次被非法拘留,已坐牢十个多月。我声明所写的、所说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之类的全部作废。因为法轮功是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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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8/10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