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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郑秀琴 我以前在各种压力下所签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签字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努力,按师父要求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7/702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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