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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松玉 我96年得法,自修炼后身心受益,几年来身体的许多疾病都不翼而飞。1999年法轮功在中国遭到邪恶迫害后,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强迫我放弃修炼,他们逼迫我写“悔过书”,否则不让我回家。当时我的怕心很重,常人的情也放不下,考虑到瘫在床上的婆婆无人照顾……,虽然心里也觉得法轮大法很好,但还是在种种压力面前,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,根本没有站在法上看待自己的关和难,通过看书学法,随着正法进程的推进,我决心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精进实修。在此,我特此声明:我过去曾经写过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8/702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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