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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志斌 我在1999.7~2002.3期间,因修炼法轮大法,曾受到单位及“610办公室”的严重迫害。2001年3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,在劳教所期间,我在高压和伪善的环境下主意识不强,被各常人的执著心所带动,神志不清地写下了“三书”,说过了对法轮大法不好及对师父不敬的话,做了许多违背大法的错事,现郑重声明作废。法轮功是正法,是宇宙大法,我决心从今日起重新走上正法修炼之路,坚定跟师父走,用自己的行动洗刷自己的污点,加倍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8/702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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