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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淑艳 我在2001年8月份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,向政府讲清真象,却被北京广场恶警抓捕,后送到当地劳教所。当时因自己学法不深,给大法造成很大损失,在恶警逼供下,没守住心性,并写了“不炼”的话等。声明我所写的一切“材料”完全作废。今后决心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作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8/702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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