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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桂珍 我是1996年2月修法轮大法的,1999年7.20后,在全省统一印的表格上签过“不炼”的字,还交过大法书,当时叫签就签了,心想我还炼。通过学法认识到,这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,这样对不起尊师的苦度,今后一定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的错误,特此声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18/702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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