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禹承
我今年12岁,学校逼我写了一张反对法轮功的“材料”,干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此声明写过的“材料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9/10817.html